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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会上,四川民企读到哪些信号?
2025-05-29 2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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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利好?民营企业对这部法律的“体感”如何?5月28日上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省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视频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处负责人为民营企业家进行专题讲解。20余家川商总会企业代表受邀参会。


透明、明确、清晰,四川民企“体感”良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处负责同志,就《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立法总体思路、重点把握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等进行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宪法》规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例如政府履约方面,此次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依法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经济组织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市场公平竞争同样备受企业关注。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二章中,专门针对公平竞争进行了规定。例如第二章第十条中提出,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国家开始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先后更新4次,每一版清单都进行了缩减。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是清单收益的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处负责人现场提及。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给出的信息透明、政策明确、方向清晰,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整部法律非常贴近企业实际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难题,让大家干事创业更有信心。


未来民营经济如何高质量发展?

专家建议设立试点示范区


宣讲培训结束后,当天下午,一场针对四川民营企业的“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座谈会随即召开。


企业对接下来一段时间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什么建议?现场16位民营企业家以及2位行业专家的桌前都摆放了一本民营经济促进法,大家就围绕着相关条款打开了话匣子。


此次施行的法律针对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培养等都有相关的支持,这也是现场的企业家关注的重点。


川商总会理事、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启春认为,需破解“劳资、企业家安全、创新、腐败、人才”五大瓶颈,构建“国企民企融合”新生态,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助力“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希望通过法治保障、机制创新与生态优化协同发力,推动民营经济向智能化、高端化突破。


川商总会理事、成都达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新表示,民营企业在创新人才认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平等对待上,还有一些劣势,这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希望能够建立国有大企业帮扶带动民企的机制。一些技术需要非常巨大的投资,有国企的投资支持,企业才可以专心致志做好技术研发。


如何解决这些难题?四川师范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彭亮建议设立民营经济发展试点示范区。“在现实中对于一些破解难度较高的典型问题,可以选择几个地方开展民营经济试点示范,在意识上、机制上大胆探索。”


当前,四川省民营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今年一季度,四川民营经济增加值达8425.6亿元,同比增长5.6%,保持住了自去年一季度以来高于全省GDP增速的趋势。


增长趋势的背后,是全省不断落落实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各项举措。去年9月,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深入开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破解一批民营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接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中,我们还要继续加强与民营企业的交流,通过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进‘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监制 | 唐俊
审核 | 赵波

责编 | 苏艺婷 王泓予

综合 | 省发改委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