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机遇
成就川商 繁荣家乡
《川渝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修复工作方案》解读
适用企业:规上工业企业
政策类别:申报认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经信厅技术创新处
政策要点:
1.支持方式和标准。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按照核定投入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2.企业申报条件。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近3年来无重大不良记录,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在项目财务归集周期内投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
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以来经省、市经信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研发平台。
(2)未取得“(1)”认定的,应具备“六有”条件,在经信厅“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完成入库备案。
(3)纳入《四川省制造业重点中试平台名录(2024版)》,且2023年以来新建或在建的制造业中试平台。
3.申报流程:9月28日18:00前,自行登录经信厅官网“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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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新能源产业链
政策类别: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政策要点:
1.发展路径。聚焦光伏、风电、氢能、新型储能等重点领域,实施针对性锻长补短,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巩固技术领先优势。
2.重点任务。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集群式产业链升级、推动产业智能绿色转型、优化提升产业发展生态、加快拓展应用市场规模等5方面17项重点。
3.总体布局。打造世界级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世界级优质新能源开发基地、国家级氢能综合应用示范高地的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格局。
4.保障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要素保障、加大金融保障、加大人才支持、强化规划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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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农业
政策类别:申报认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农业农村厅
政策要点:
1.聚焦水果育种、栽培、植保、机械化、加工等主要环节,结合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农业科技专精特新优势团队。
2.认定重点为市场认可度、产业支撑度、创新支撑度、创新认可度四方面。
3.联系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李清波 028—8597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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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农业
政策类别:财税制度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省税务局
政策要点:
1.不属于可享受优惠政策列举范围: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灌溉、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不属于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或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涉及的原料、工艺和产品不符合上述两个财税文件规定的。
2.留存备查材料不符合要求。包括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工艺流程说明等。
3.其他,包括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的项目;对外采购茶业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贸易活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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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川渝两地企业
政策类别:法规标准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日
对口部门:四川与重庆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要点:
1.适用对象:川渝两地企业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产生的负面公示信息的企业。
2.修复场景: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责令整改但未完成、待调查处理状态、抽查结果“不合格”(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抽检不合格除外)、其他需修复情形。
3.修复条件:(1)负面信息公示满3个月后,且企业已改正问题或履行法定义务;(2)已纠正违法行为,恢复有效联系,配合调查处理完毕,关联处罚信息已停止公示。
4.修复渠道:线上,登录重庆或四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信用修复”模块提交申请;线下,向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交材料。
5.其他重点信息: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核准并停止公示负面信息;信用修复为行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修复后,原负面信息停止公示,但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等关联信息需单独处理,不影响后续招投标、贷款等经营活动。
《川渝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修复工作方案》解读
适用企业:规上工业企业
政策类别:申报认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经信厅技术创新处
政策要点:
1.支持方式和标准。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按照核定投入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2.企业申报条件。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近3年来无重大不良记录,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在项目财务归集周期内投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
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以来经省、市经信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研发平台。
(2)未取得“(1)”认定的,应具备“六有”条件,在经信厅“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完成入库备案。
(3)纳入《四川省制造业重点中试平台名录(2024版)》,且2023年以来新建或在建的制造业中试平台。
3.申报流程:9月28日18:00前,自行登录经信厅官网“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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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新能源产业链
政策类别: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政策要点:
1.发展路径。聚焦光伏、风电、氢能、新型储能等重点领域,实施针对性锻长补短,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巩固技术领先优势。
2.重点任务。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集群式产业链升级、推动产业智能绿色转型、优化提升产业发展生态、加快拓展应用市场规模等5方面17项重点。
3.总体布局。打造世界级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世界级优质新能源开发基地、国家级氢能综合应用示范高地的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格局。
4.保障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要素保障、加大金融保障、加大人才支持、强化规划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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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农业
政策类别:申报认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农业农村厅
政策要点:
1.聚焦水果育种、栽培、植保、机械化、加工等主要环节,结合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农业科技专精特新优势团队。
2.认定重点为市场认可度、产业支撑度、创新支撑度、创新认可度四方面。
3.联系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李清波 028—8597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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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农业
政策类别:财税制度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对口部门:省税务局
政策要点:
1.不属于可享受优惠政策列举范围: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灌溉、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不属于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或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涉及的原料、工艺和产品不符合上述两个财税文件规定的。
2.留存备查材料不符合要求。包括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工艺流程说明等。
3.其他,包括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的项目;对外采购茶业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贸易活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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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企业:川渝两地企业
政策类别:法规标准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日
对口部门:四川与重庆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要点:
1.适用对象:川渝两地企业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产生的负面公示信息的企业。
2.修复场景: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责令整改但未完成、待调查处理状态、抽查结果“不合格”(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抽检不合格除外)、其他需修复情形。
3.修复条件:(1)负面信息公示满3个月后,且企业已改正问题或履行法定义务;(2)已纠正违法行为,恢复有效联系,配合调查处理完毕,关联处罚信息已停止公示。
4.修复渠道:线上,登录重庆或四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信用修复”模块提交申请;线下,向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交材料。
5.其他重点信息: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核准并停止公示负面信息;信用修复为行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修复后,原负面信息停止公示,但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等关联信息需单独处理,不影响后续招投标、贷款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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