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商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川商总会作为连接政府与民营企业的重要纽带,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建会的根本原则,将法治精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刻领会时代内涵,筑牢政治建会思想根基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作为省级商会和所属企业家,我们要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的核心要义,坚持党建引领与法治精神深度融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坚持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这不仅是对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更彰显了党和国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为四川民营经济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创新活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我们对未来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
坚持党建带会建促发展,是商会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和基本要求,省级商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商会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川商总会自成立以来,高举爱党爱国爱家乡的鲜明旗帜,精心打造、悉心维护、用心推进的“党旗下的川商”特色党建品牌,已经成为川商总会的红色标识、特色符号、亮色名片,成为服务广大川商、构建桥梁纽带、赢得信誉认可的特殊载体。
在省委组织部、民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有力指导下,川商总会通过“川商大讲堂”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宣传,不定期组织企业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重点,引导广大会员企业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政府服务民营经济的职责,对商会自身的功能定位作出了清晰界定。省级商会要充分发挥信息融通、贴近企业、联系广泛的优势,在政策解读、权益维护、协同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推动法治精神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
在政策解读与落地方面,商会扮演着“翻译员”和“宣传队”的角色。民营经济促进法涵盖了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融资支持、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专业性强。5月1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推动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会议,川商总会建言献策。针对法律中“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热点规定,川商总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举办政策解读会,讲解四川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举措,引导鼓励国有、民营企业“大手拉小手”协同发展。
在权益维护与纠纷化解方面,商会是企业的“娘家人”和“代言者”。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了服务保障,但在实际经营中,部分民营企业仍面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合同纠纷解决不畅等问题。川商总会依托自身资源,在民政厅、司法厅、省工商联等大力支持下,构建“一站四会一中心一机制”维权模式,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与法院、律所等建立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在协同发展与资源整合方面,商会是推动企业合作的“催化剂”和“黏合剂”。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在实践中,我们以法律为指引,以川商“龙门阵”为载体,牵头成立了涵盖上市企业、川菜发展、青年进步、民族团结、女性企业家等专业委员会,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低空经济等四川优势产业,组织上下游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技术交流、项目合作。在今年西博会期间,组织9场省际级别供需产业对接交流会,有效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四川汇聚。
胸怀“国之大者”,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目的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省级商会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立足全省发展实际、紧贴川商所盼,引导会员企业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四川现代化建设,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展现新作为,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营力量。
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我们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中鼓励科技创新为“抓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四川拥有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丰富。商会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会员企业与四川大学等高校以及银证信保等第三方平台建立联合合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今年,我们着眼构筑川商新质生产力培育生态,开启发现未来之星·2025“星探”考察,先后走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126家企业,持续孵化、陪伴一批有高成长性、硬科技属性的川商科技创新企业。
在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我们响应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遵守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川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绿色发展是必由之路。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民营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为四川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力量。我们引导川商企业立足自身比较优势,促进绿色制造、低碳环保等多模式推广应用,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环保标杆企业”创建活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清洁生产模式,降低能耗成本,放大龙头企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和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新希望、通威等民营企业成为行业绿色发展的典范。
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我们落实法律中支持民营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定,引导企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踊跃参与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川商总会发挥联络全国川商和省级川(渝)商会的特殊优势,率先发出“我的家乡我振兴”全球倡议,广泛动员和有力引导川商返乡投资、建设家乡。除设立50万元的专项定点帮扶经费外,每年引导全国省级川(渝)商会组织企业家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开展调研,结合企业优势和地方特色,制定帮扶计划,在特色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开发、捐建学校医院等方面投入近30亿元,结对帮扶村(社区)超过120个,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担当。
(作者系四川省川商总会党委书记、秘书长 )














